日前,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、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省財政廳、省商務廳、省統計局五部門聯合出臺《山東省促進商用汽車消費若干措施》,將在落實國家和省現有汽車消費政策基礎上,政府與企業聯動,發放1.2億元消費券開展促進商用汽車消費活動。政策措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,如延長實施時間另行通知。原文如下:
據悉,山東將對在省內購置新能源商用車(二手車除外)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,購置20萬元(含)以上的,每輛車可申領6000元消費券;購置10萬元(含)至20萬元(不含)的,每輛車可申領4000元消費券;購置10萬元以下的,每輛車可申領3000元消費券。
對在省內購置燃油商用車(二手車除外)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,購置20萬元(含)以上的,每輛車可申領5000元消費券;購置10萬元(含)至20萬元(不含)的,每輛車可申領3000元消費券;購置10萬元以下的,每輛車可申領2000元消費券。
以報廢舊商用車購置新商用車(二手車除外)的,對第一條至第二條購車的個人消費者,每輛車可申領的消費券金額再增加1000元。
本政策措施第一條至第三條消費券所需資金,省級財政承擔50%,其余資金由各市承擔。山東支持有條件的市提高汽車消費券發放金額,鼓勵汽車銷售企業按一定比例配資讓利,提高消費券“乘數效應”。對6月份商用汽車類銷售額實現正增長的市,省級將給予相應鼓勵。要加強汽車消費政策宣傳,舉辦汽車展銷、汽車下鄉等活動。(編譯/汽車之家 郭辰)